马铃薯淀粉反倾销胜诉,6000万薯农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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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马铃薯淀粉反倾销胜诉,6000万薯农利好备受国际业界广泛关注的我国首例对欧盟涉农产品反倾销案尘埃落定,日前商务部发布公告,终裁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倾销,决定自2007年2月6日起,进口经营者应依据最终裁定所

马铃薯淀粉反倾销胜诉,6000万薯农利好

备受国际业界广泛关注的我国首例对欧盟涉农产品反倾销案尘埃落定,日前商务部发布公告,终裁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倾销,决定自2007年2月6日起,进口经营者应依据最终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17百分之—35百分之不等)向我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据中国淀粉工业协会马铃薯淀粉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周庆峰介绍,这将对我国马铃薯淀粉业排除国际不公平竞争干扰,恢复蓬勃发展生机,进入良性发展时期,提供有力保障,其中首先受益的是我国12个省区的6000万马铃薯种植农民。 马铃薯淀粉是以马铃薯为原料加工而成的由多葡萄糖分子组成的一种白色粉状物,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石油化工、造纸、纺织、饲料、发酵、铸造、建材等工业领域。我国马铃薯产区主要分布在“三北”“西南”老少边穷地区。 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案于2006年2月6日立案,经过初步调查,商务部于2006年8月18日发布初裁公告,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倾销行为,并且由此对中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根据各企业的倾销幅度征收35百分之至57.1百分之的保证金,并决定对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时间:2007-02-10记者:王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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