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的版权需要保护
高考作文的版权需要保护
随着各地高考阅卷工作的结束,高考满分作文、高考优秀作文逐渐揭去神秘的面纱,被一些报刊和网络媒体披露,开始进入公众视野,引起社会的关注。人们关注这些高考作文,很大程度上是关注作文的内容和写作手法,但人们往往忽略了另一个重要问题——高考作文的版权问题。 许多报刊随意转载高考满分作文,个别网站竟然公开叫卖高考满分作文,而书店里销售的高考满分作文书、电子光盘也随处可见。出版者、策划者大赚银两,可这些考生却不知道凝结他们智慧结晶和临场灵感的作文就像唐僧肉一样被人宰割、肆意吞食。 事实上,高考结束之后,高考满分作文或者高考优秀作文随着高考成绩的公布而公之于众,本是件好事,一来可以展示考生考场的风采,二来可为下一届考生和其他学生提供参考和借鉴。但是,从高考作文公布、媒体发表、出版社出版作文集、电子光盘收录、网站商业使用这一过程,存在众多的版权问题,高考作文的版权归属问题、考生对作文的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获得报酬权等等问题都被各个环节所忽视,这与整个社会大力倡导保护知识产权极不协调。 由于高考的特殊性,哪个部门有权公布高考作文一直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事实上,不论各地高考招生办还是什么部门公布高考满分作文,都应该向使用者提供考生的所在学校,并有义务提醒使用者遵守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尊重考生的法定权利。高考招生办、媒体以各种借口向公众隐瞒考生的真实身份、所在学校,都是对考生和公众不负责任的表现。现实生活中,这一关把不好,是造成高考作文均无作者署名现象的主要原因。 首先我们看看高考作文的版权归属问题。很多人认为,考生把考卷一上交,考卷包括作文就与考生没有任何关系。这种看法或观点是完全错误的。从著作权法角度而言,作品创作完成,作者即对其享有版权,不论作品是否发表或者出版。这是无庸讳言的。考生对作文享有的版权,不会因为署名与否而受到质疑。 其次,既然版权归属已经明晰,那么发表权作为考生的一项权利,考生有权决定是否发表。因为高考作文属于考生多年的知识积累,加上临场发挥,有的考生可能认为由于高考的特殊情况所限,作文没有充分体现自己的本意,或者作文的有关观点和内容不适合于公布,那么,作文被擅自公布,就属于侵犯作者的发表权。如果单从发表和使用考生作文是对考生的宣传等角度考虑问题,则是极其片面的,是无视考生权利的表现。 在涉及的这些版权问题中,考生的署名权遭受了严重侵害。几乎所有见诸市面的高考满分作文都没有真正的考生署名。纵观历年来高考满分作文集、报刊和一些网站转载的高考满分作文,除了极少的作文有作者署名外,大多数情况的署名是“一考生”、“某地一考生”、“考生”、“佚名”,更有有甚者,虽然书名冠以“高考满分作文”,但是所收入作文没有一篇有署名。既然叫高考满分作文,难道作文是凭空出现的?只有很少的图书标明作文的出处,如在每篇文末标注:选自××报、××网。有的高考满分作文书的选编者在前言或后记中,向提供选文和稿件的老师表示感谢,同时也欢迎同学投稿。某出版社在其出版的《高考满分作文点评》一书中是这样解释的:“鉴于高考特殊原因,本书对所收作文的作者均不署名,特此说明,并对他们表示感谢”。无论怎样的表述方式,只要没有署上考生的真正姓名,就是侵犯考生的署名权。 有的高考满分作文书的选编者还算讲点著作权法,在书中声明:“由于时间仓促及其他原因,未能与本书所收某些作品作者取得联系,请作者及时与编者联系,以便支取预留的稿酬与样书。”冷眼看,出版社为考生预留了稿费和样书,是尊重了考生的获得报酬权,但是,实际这是许诺给考生的一张空头支票。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高考满分作文集作为汇编作品,汇编者对作文集享有版权,但是大前提是不得侵犯考生依法享有的版权。 所以,那些媒体和使用者,不要把高考满分作文当成唐僧肉肆意宰割,要学点著作权法,学会尊重考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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